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
下放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
工作制審批及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的通知
云人社發〔2017〕22號
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企業: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云審改辦發〔2017〕1號),為做好行政許可事項下放銜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下放項目名稱及權限
(一)審批項目。一是企業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原由省級審批辦理的下放至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實施。二是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年度核驗等相關事項,原由省級辦理的下放至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實施。
(二)備案及管理事項。一是外省勞務派遣單位分公司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備案、年度核驗等相關事項,原由省級辦理的下放至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實施。二是省級已審批辦理的企業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延期等工作,按照屬地化管理,由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實施。
(三)特殊情形及處理。申請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的企業,工商營業執照住所地與實際經營地不一致的,可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向實際經營地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受理。在同一州市內管轄權有異議的,應先行接件,并于1個工作日內向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及時指定管轄。對跨州市管轄有異議的,應先行接件,并于1個工作日內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及時指定管轄。
二、下放時間
下放時間為2017年2月12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受理審批辦理工作截止時間為2017年2月12日。
三、有關要求
(一)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下放審批辦理工作,做好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備案、年度核驗等事項下放銜接工作,按照《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云南省規范勞務派遣實施辦法》做好審批、備案等工作。同時,指導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好企業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下放銜接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依法依規審批辦理。
(二)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優化審批辦理流程、明確服務事項,做好相關工作臺帳管理,依法依規規范辦理各項行政審批事項,真正發揮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作用。
(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適時組織開展對企業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備案及年度核驗等工作的監督檢查,對下放審批辦理工作進行重點督查和管理。
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請及時反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勞動關系處。
聯系人:尹以玲 丁春仙,聯系電話:0871—67195696。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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